增值税取消13%的税率是否意味着加工农产品会出现进销项倒挂的情形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 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
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
会议指出,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可以促进全民阅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助力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传承和弘扬包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草案明确了政府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责任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并对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制度、应当承担的服务功能和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等作了规定。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4月19日,财税圈里最劲爆的新闻就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做的减税决定,一夜之间,关于取消13%增值税税率的消息攻陷了所有财经版的头条,微信朋友圈也被此消息刷了屏。
很多嗅觉灵敏的大咖老师们立刻对此进行了解读,认为:“此次调整,最大的获益者是加工初级农产品的经营者,他们的税率将出现进销项倒挂的情形。即:销项税金税率11%,进项税仍然按照13%计算抵扣”。事实情况真的如此吗?我们先不着急下结论,先来看看总理原文是怎么说的。
原文如下: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1、进项税扣除率和进项税税率的问题:进项税税率指的是凭票抵扣的情形,进项税扣除率指的是购进免税农产品实行计算抵扣的情形。两者概念完全不同的,实行计算抵扣的初衷是给与农业生产者以照顾,而不是给予“二道贩子”以照顾,为了不使国家的照顾政策不至于让下游企业“埋单”,因此国家才设计了与下游企业税率相同的扣除率13%,以便此处的税收优惠由国家“埋单”。
此次调整仅仅指的是税率,并未涉及扣除率的问题,这也是圈内人士解读的“三档增值税适用税率、四档增值税扣除率”原因之所在。如果真的是这样,国家不但是替农业生产买了11%的单,而且为下游企业买了2%的单,农业生产者并没有享受到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而是“中间商”享受了2%的税收优惠,这样是不符合国家照顾第一产业的初衷。
2、“购进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指的是什么?:这一概念真的指原扣除率不变吗?如果是指还按照13%计算抵扣的话,何不直接说原扣除率不变呢?既方便表达又便于理解。可见此处的扣除力度不变并非指的是原扣除率不变,而是负担不变,避免增加税负。如果是保持税收负担不变,则设计11%的扣除率是完全可以的保持原税负不变的。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农产品税率调整为11%并不意味着计算扣除进项税的比例不会改变而出现进销项倒挂的情形,国家会随后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加以完善,计算扣除的比例也会随之调整为11%,究竟是不是如我所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但是,税率降低终究是一件利好的消息,不论计算扣除率是否随之调整,有一点是肯定的,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最终的税收负担者是我们广大的消费者,所以农产品税率由13%降为11%的政策最大的受益者应该是我们老百姓,吃了多年13%税率馒头的我们,终于可以吃上11%税率的馒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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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教你如何正确抵扣农产品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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